按照《雅安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雅卫健〔2019〕43号)要求,各地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本地区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经核算,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需财政代缴资金172万余元,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