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一般农用土地能够转为建设用地吗? ——普法讲堂专刊(九十一)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普法讲堂

本条是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保护耕地、禁止违法征地的规定。我国地少人多,耕地是宝贵的资源,且后备资源贫乏,如何保护我国宝贵的耕地资源,并合理利用,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关耕地保护的基本政策是:1.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 其他。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对于保护耕地、征收土地都有明确的规定。征收农村土地,应当按照特殊保护耕地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旧版
主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 承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联系我们:0835-6526078
备案号:蜀ICP备120283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26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