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普法讲堂
无偿委托合同行使任意解除权,只对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损害负责赔偿;而有偿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负责赔偿,并非只限于解除合同时间不当这种情况。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只赔偿直接损失;而有偿委托合同的赔偿,须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