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父母、兄弟、姐妹、公婆、儿媳、女婿、三叔、六伯、七大姑、八大姨……这么多亲戚究竟谁属于自己的亲属?谁又属于近亲属,家庭成员又包括哪些呢?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因此,日常生活中往来密切的“七大姑八大姨”、堂表兄弟姐妹及公婆、儿媳女婿等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界定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