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农产品生产者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最基础环节,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广大农产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产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在春节临近,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传播之际,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产品生产者朋友们,要严把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关口,坚决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广大农产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一、严把主体责任“关”。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农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合格农产品。
二、严把标准生产“关”。要按照标准化生产方式从事农产品生产。要严格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等制度,有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严把产地环境“关”。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使用有机肥(农家肥),生物农药,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要积极采取绿色防控等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方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产生面源污染。不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生产基地。
四、严把投入品使用“关”。农业投入品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生产过程中,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及有资质的经营门店经营的农业投入品。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兽药、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标签说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兽药。
五、严把质量诚信“关”。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主动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认真开具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积极推行鲜活农产品包装、挂标、带证上市。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应用,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广大农产品生产者要主动了解农产品品牌认证有关规定,积极申报绿色、有机农产品。坚持品牌引领,树立自身形象,提高产品价值,增加经济收益。
广大农产品生产者朋友们!让我们以对国家、对社会也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广大消费者生产出安全、优质、绿色、营养、健康的农产品,实现我们勤劳致富的美好愿望,也为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
(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46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 |
注:氟虫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使用。百草枯可溶胶剂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起禁止使用。2,4-滴丁酯自 2023 年 1 月 29 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
(二)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 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毒死蜱、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
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
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 《食品动物中(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 |
序号 | 药物及其他化合物名称 |
1 |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
2 | β-兴奋剂(β-agonists)类及其盐、酯 |
3 |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
4 |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
5 | 卡巴氧(Carbadox)及其盐、酯 |
6 |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
7 |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 |
8 |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
9 | 氨苯砜(Dapsone) |
10 |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Furacilinum)、呋喃妥因(Furadantin)、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
11 | 林丹(Lindane) |
12 |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
13 |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Melengestrol Acetate)、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
14 | 安眠酮(Methaqualone) |
15 | 硝呋烯腙(Nitrovin) |
16 |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
17 |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
18 | 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 |
19 | 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及其盐、酯 |
20 | 锥虫砷胺(Tryparsamile) |
21 | 万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盐、酯 |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1 |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原料药的各种 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
2 | 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生物制菌王) | 农业部公告第2293号 |
3 | 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 | 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 |
4 | 喳乙醇、氨苯脾酸、洛克沙脾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 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