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4月1日,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8章61条,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条例》的公布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二是要强化《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多层次宣传、培训,提高全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三是要认真落实《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对标《条例》寻找差距,摸清“家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助推全县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