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落实和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有效解决了各类人员、小微企业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有效就业和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共246笔,该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增加额为373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为3651万元,较2019年增长较多。为保证接下来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将严格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防止政策外发放。按照上级要求,主要针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均可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或部分贴息支持就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以上人员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再由创业担保贷款机构(中心)按发放贷款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再就业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和贷款银行审批后,由贷款银行进行放贷。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过程中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要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创业担保贷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探索建立担保贷款经办机构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担保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三是建立统计制度,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时与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各项基础数据的衔接工作,杜绝各种形式的虚报、瞒报、迟报和错报现象发生。对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进行统计后,将统计结果与以上部门沟通,共同核对每一页数据,确定无误后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通过认真细致的统计工作做到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