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卫健相关部门,做好“两病”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采购集采药品。
二、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待遇审核及动态调整人员参保登记、添加精准扶贫人员标识等工作。
三、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四、针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障基金常见问题清单中自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五、其他常规工作
1.继续做好异地及两定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2.完成3月医药机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费用的清算及4月异地就医本地医疗机构费用申请的接收和结算工作。
3.开展2021年5月报表上报,开展5月医保基金真实性检查。
4.持续开展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日常动态维护工作。
5.继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