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2日10时许,我局接潘某1598*****电话报称:在思延镇草坪村2组土地整理工地上的一台挖掘机被盗了,请出警。
经查:潘某系工地看守人员,于2021年5月2日0时许发现工地上的挖掘机不见了,潘东以为是老板调走了便没有在意。5月2日9时许潘某联系老板,老板称未调过挖掘机,潘某四处寻找未果,意识到挖掘机被盗,遂报警。初步估算损失约36万余元。
接警后,我局刑警大队民警通过对挖掘机的车载GPS定位器,仅用两小时,便在雅安市经开区斗山销售公司将该挖掘机找回,并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