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迅速梳理了县内水源工程现状,积极响应号召,协调林区水源管理;为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
(二)强化问题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在对我县灌溉水库和灌区堰道运行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要求堰道运行维护人员严禁野外生火做饭、严禁野外生火取暖、严禁乱丢烟头,对堰道监控用电线路进行排查,过林区的线路配合供电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对在建项目的监管过程中,将野外用火纳入安全检查范围,反复强调严禁野外用火。
(三)加强宣传教育,紧绷防火红弦。一直以来我局都利用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的机会向堰道管理所和施工企业宣传野外用火防控知识,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持续做好宣传落实,及时将各类政策文件传达到所有员工和相关单位,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同步开展;二是持续做好我县水源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最大努力开拓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