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禁捕秩序,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芦阳派出所加大辖区内巡逻防范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6月21日晚,芦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河道开展“禁捕”巡逻时,在芦阳街道盐井坡水厂河边当场查获非法捕鱼者韩某(男,27岁,芦山芦阳街道人)、高某某(男,35岁,芦山芦阳街道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4条,渔网1张,民警对其2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2人宣传普及长江“十年禁渔”法规政策,并通知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
目前,韩某、高某某及现场查获渔获物和渔具已全部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