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大川司法所配合政府协调处理一起占地补偿纠纷,大川司法所积极参与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受地形限制,大川镇一企业在采挖河沙的过程中占用群众河滩地用于堆积河沙,在此过程中未与群众协商,导致纠纷发生。在纠纷发生后,经多次协商,该公司愿意支付占地补偿费用,本以为纠纷可以得到解决,随后群众又因占地补偿费用要怎么分、分多少的问题产生纠纷。
调解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河滩地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走访高龄老人、实地考察比对,最终仍不能明晰边界。村组人员变动大,各户占地面积难以考证,对补偿费用的划分意见不一致。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提出一个新思路,将这笔费用用于建设、维护该小组的基础设施,包括旅游基础设施、道路、路灯以及环境美化等。在这一提议提出后,该村组组长也是率先征求群众的意见,少数人对这一提议仍然存在异议,随后有群众提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手投票表决,最终大家同意将这笔费用用于本村民小组的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调解员们耐心细致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在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占地费用357500元,该费用不分到户,用于该组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内容当场签字确认。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