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积极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生命安全风险。2024年我局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及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