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前期已完成经开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等区域评估事项,现将成果予以公示。
附件:1.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