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因出国(境)定居或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保关系的参保人员,以及死亡参保人员的继承人(代表人)。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九、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申请人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迎宾大道149号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事务经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0835-6522900、6525533
投诉电话:0835-65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