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安全巡查力度,将安全事故遏制于萌芽当中,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高度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宝盛乡严格按照属地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的原则,持续开展在建项目专项行动工作,加大对辖区企业监管力度。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针对宝大路公议场段在建项目我乡建立乡村组三级安全专班,落实乡村组三级干部责任,通过“定人、定岗、定时”每日对宝大路项目进行项目施工和地灾安全隐患巡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停工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要求宝大路项目部每天登记入山、出山工人台账,签字盖章送乡政府,乡应急办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安全抽查,确保每日上报的数据准确。
二、加强预警转移安置。收到预警后迅速将预警信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宝大路项目部,要求宝大路项目部一旦收到气象预警,立即组织工人撤离,并及时上报转移数据;要求项目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控和安全教育,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禁出现折返、垂钓、戏水等现象。
三、加强企业自纠自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对发现问题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实现安全闭环;在建工地雨后必须开展安全核查,做好巡查记录,做到不核查不开工、不安全不开工,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