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普法讲堂
继承人以外的人,是指继承人以外的依照继承的法律规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在继承开始以后,按照一定的原则分给适当遗产的制度称为遗产的酌给制度。该制度是我国立法机关基于死后抚养之思想以及鼓励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允许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以及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未能继承遗产的人适当分得遗产。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