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岁末年初节前安全检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9日,市督导组来芦进行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此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督导我县两家餐饮,1家管道燃气,1家液化石油气企业。
检查组一行通过查阅资料及与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最后督导组对我县燃气工作表示肯定,也要求我局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燃气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