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4.20”地震灾后重建捐赠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落实专人负责,与县委统战部、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协调沟通,落实“4.20”地震灾后重建捐赠资金清理工作,提出结余捐赠资金统筹安排计划,切实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