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记录,做实做细文物登记管理。有序推进文物档案记录工作,目前龙门镇已定级文保单位共计6处,其中,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2处,县保单位1处,未定级的文物48处。每月开展文物实地调查工作,完成文物登记表,形成检查档案。
加强巡查,筑牢文物保护底线。工作人员定期对龙门镇辖区内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查看消防器材的配置、灭火器是否过期、电路电线是否规范以及周边是否有易燃物堆放等,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重视宣传,提升文物传播保护强音。通过村村响、发放传单、坝坝会等多种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述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物安全防范意识,提升群众对保护文物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单800余份,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有效保障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