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服务对象
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且已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应缴部分的救助对象。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参保缴费补贴划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办理地点: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迎宾大道149号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事务经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35-6522900、6525533
投诉电话:0835-12345;0835-6524014
乡镇(街道)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大川镇0835-6688228 太平镇0835-6582115 龙门镇0835-6673696
宝盛乡0835-6586093 芦阳街道0835-6522008 双石镇0835-6778024
思延镇0835-6563147 飞仙关镇0835-595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