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我县驻村帮扶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县财政局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22.5万元,用于保障全县1个脱贫社区、9个脱贫村、1个乡村振兴重点村、4个集体经济薄弱村、1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日常工作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