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9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太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太平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纪委书记、脱贫办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
(二)明确目标,加强责任落实。太平镇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太平镇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3方面9项问题逐一分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落实专人,加强监督检查。由太平镇党委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检验。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程参与跟踪,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太平镇党委3方面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研究不深,审核把关不严,整改方案出现明显错误。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太平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和镇脱贫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加强责任心;二是2021年1月18日至1月19日脱贫办工作人员对2018年扶贫档案资料进行自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二)针对巡察反馈“举一反三查改问题不深入”的问题。扶贫档案资料仍然存在明显错误。未对照巡视巡察指出的档案资料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太平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镇党建办、镇脱贫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强化工作作风,加强学习;
二是2021年1月27日,完成了2016-2018年扶贫档案资料的自查,并对发现的2处错误进行修改完善。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三)针对巡察反馈“履行项目管理责任不力”的问题。针对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指出“太平镇部分作业道项目档案内容与实施方案和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问题,太平镇党委未对照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此次巡察中仍发现此类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加强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于2021年1月建立《2021年太平镇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项目、资金等关系重大的事项,采取咨询相关部门、查阅法律规章、党委会集体审议等方式,规范项目管理;
三是2021年3月5日通过“星期五课堂”,组织干部学习了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四)针对巡察反馈“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指出“兴林村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在信息对照采集表与‘六有’系统及记录中内容不一致”问题,太平镇党委对此类问题开展复核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但此次巡察中仍发现贫困户收入计算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太平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钟灵村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再次核查,确保贫困户信息,应算尽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2021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太平镇结合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干部走访全镇256户贫困户,再次对贫困户和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贫困户相关信息。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五)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撰写脱贫攻坚工作材料不细致,材料中描述的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不准确。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和镇脱贫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数据真实、有效;
二是2021年1月31日,脱贫办工作人员再次复核档案,并修改完善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六)对巡察反馈“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制定的贫困户帮扶措施与其实际情况不一致。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太平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镇脱贫办工作人员、原春光村(现胜利村)第一书记、村主任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加强工作作风,深入了解贫困户,做到措施精准;
二是结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走访全镇贫困户,梳理贫困户致困原因,并于2021年1月26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贫困户帮扶措施。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七)对巡察反馈“扶贫项目实施过程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对“民办公助”项目缺乏监督管理,项目实施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2021年1月22日,太平镇组织镇村干部在“星期五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国企之蚀》,以案为例,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提升干部廉洁意识;
二是提升干部业务水平,2021年3月5日通过“星期五课堂”组织干部学习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理等项目建设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项目实施降低廉洁风险。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八)针对巡察反馈“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遍访台账不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6日太平镇召开集中约谈会,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分管领导、脱贫办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强化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
二是结合实际,已于2021年2月2日完善书记遍访台账。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九)针对巡察反馈“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未实行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1年3月2日完善了胜利村、钟灵村产业扶持基金专账,完善产业扶持周转金支出明细,并建立贫困户借款分户明细。
整改进度:第一项整改已完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思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强化担当,坚持整改常态化,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快推进“林海渔乡、绿美太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