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普法讲堂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保护,是亲权的内容之一。亲权的内容可分为人身上的权利义务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保护和教育,是因为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和处理能力。父母的保护和教育,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未成年子女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防止未成年子女沾染恶习或从事违反社会公共生活规则和违法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