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林业草原自然生态。县财政局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加快资金支出,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