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总河长制运行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总河长工作运行程序提高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总河长制运行规则》《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增设副总河长、撤销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县总河长制是指县第一总河长和县总河长(以下简称“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县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县总河长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之间的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河湖是指全县河流、水库和重要天然湿地、渠道等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范围的所有水域。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实行县总河长负责制。县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县长担任县第一总河长和县总河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副总河长,县委常委,有关县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副主席担任县级河长湖长。设县总河长办公室,承担县总河长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
第五条 县总河长是全县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第一责任人,对全县范围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领导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第六条 县副总河长负责协助县总河长开展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县总河长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第七条 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因工作调整变动等原因离任的,由接任的县级领导自动接替,县级河长湖长因工作调整变动等原因离任的,由县总河长办公室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总河长审定。
第三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八条 县总河长会议制度
(一)县总河长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县总河长全体会议原则上由县总河长主持召开,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其他参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专题会议原则上由县总河长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参会人员。受县总河长委托,县副总河长可主持召开县总河长会议。
(二)会议议题由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或县总河长办公室提出,报会议主持人确定。主要包括: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工作汇报,安排推动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研究解央重大问题及跨部门、跨流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审议重要制度、工作方案,研究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等事项。
(三)县总河长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县总河长办公室具体承办。会议纪要由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县总河长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各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实,并将结果送县总河长办公室。县总河长办公室负责总河长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催办、跟踪落实并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报告。
第九条 工作报告
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报告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工作进展、典型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情况。其中:
(一)日常工作情况由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县总河长办公室报告,并抄送相关县级河长湖长:涉及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完发事件,由县总河长办公室及时向县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专题报告,并抄送相关县级河长湖长。
(二)涉及县级河流或湖泊的日常推进工作,由县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向县级河长湖长报告,同时抄送县河长制办公室;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由县级河长湖长及时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报告。
(三)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直接交办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交办领导,并抄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四)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口头方式报告的,事后应提交书面材料。报告有批示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批示件(复印件)送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五)县总河长办公室应于每年7月上旬和次年1月底前将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和全年工作推进情况分别向县总河长和副总河长书面报告。县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按照上进时间要求,将所联系县级河湖工作情况报县级河长湖长,同时抄送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县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也可不定期向县级河长湖长报告工作情况。
(六)乡镇(街道)总河长应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全年的工作情况向县总河长办公室书面报告,并由县总河长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县总河长。
(七)县级河流干流及支流的乡镇(街道)河长湖长应每年6月底、12月底向县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书面报送履职情况,由县级联络员单位将其汇总到所联系县级河湖工作整体情况中,一并报送县级河长湖长,同时抄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八)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第十条 文电办理
(一)收文。所有县总河长办公室的收文,由主任或副主任签批后,按公文运转程序处理。
(二)发文。涉及全县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规章制度、工作方案、重大决定、重要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要点、考核方案、表扬奖励、县级河长湖长调整等,由县总河长签发;涉及河长制湖长制面上重要工作或重大的问题提示单等,由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签发;日常性工作或一般问题提示单等,由县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总河长办公室印发。
(三)存档。涉及县总河长制的相关文件、资料,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留存归档。
(四)县总河长办公室文电办理由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督导检查
按照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安排,县总河长办公室不定期对下列事项进行督导检查:
(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总河长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其他需要督导检查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总河长办公室负责解释。《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印发<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的通知》(芦河领发〔2017〕l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