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以来,芦阳派出所以民意为引领,及时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2022年6月24日8时许,双石镇石凤村3组村民乐某某(女,65岁,芦山人)与同村罗某(女,47岁,芦山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乐某某用粪勺击打罗某背部,造成罗某受伤,双方为此事一直矛盾不断,民警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9月6日,民警根据实际情况,将双方当事人约坐在一起,通过民警耐心劝解,双方矛盾缓和,最终,乐某某当面致歉,向罗某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后不会再与罗某为此事发生类似的纠纷,并现场支付罗某医药费等费用共计700元。
当天,罗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锦旗送到芦阳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助其解决了此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