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阳街道涉企行政检查计划(8-12)月
发布单位:芦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7-2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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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比例和频次 | 备注 |
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辖区内物业企业 | 抽查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抽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情况。 |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现场检查 | 检查100%物业企业,若无特殊情况,拟实施检查时间内只检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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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 | 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检查企业责任清单;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情况抽查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抽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现场检查 | 检查10%生产经营企业,若无特殊情况,每季度只检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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