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提升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县财政局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各项工资项目,特别是津补贴项目的执行和标准。对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的项目、在政策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项目及时予以纠正,不纳入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