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管理规定,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12月10日,芦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
学习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对其中重点内容进行了学习和强调,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所长李巧梅重申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请销假、日常汇报、集中学习劳动等规定。她强调,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自己,主动遵规守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集中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增强在矫对象的法治观念,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奠定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