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等生态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拨付县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20.25万元,此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公园外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森林防火、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