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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延镇2023年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工作预案

发布单位:思延镇 发布时间: 2023-12-21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逐村逐户逐人”要求,坚持“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第一时间摸清风险隐患,第一时间跟进救助帮扶措施,第一时间解决实际困难,第一时间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点,有效降低灾害对农户的影响,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根据实际,纳入监测帮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主要因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脱贫种植养殖户正常收入锐减。

(五)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主要因突发性重大灾害、公共医疗等突发性停产停业事件造成大量裁员,导致脱贫户主要劳动力失业,家庭经济支出大幅上升、收入急剧下降,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六)乡村产业项目失败。主要是乡村产业项目运营面临的自然因素、合作经营、市场波动、生产技术、生态环境等风险造成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联动共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发现后,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二)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发现后,镇、村、组三级要及时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全面收集风险线索,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组,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坚持快速识别、及时帮扶。镇、村、组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开展识别认定,确保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四)坚持分类施策、先行救助。对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四、帮扶措施

对规模性返贫隐患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逐户分析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结构,弄清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加快开展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保障农户的住房和饮水安全。帮助农户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等。

(一)落实兜底帮扶。按照“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受灾农户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受灾人员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好特困供养、低保、残补等资金的及时发放,保障受灾农户基本生活。涉及受灾农户政策享受、受灾救助的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处理、特事特办,快速办理。用好用活村级集体收入再分配,进一步加强特殊群体兜底保障。

(二)开展就业帮扶。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引导及时返岗复工;对原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鼓励帮扶车间增点扩面,强化带贫益贫功能,带动受灾农户就业增收。

(三)保障住房安全。加强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对受灾房屋,先由镇、村组织开展初步筛查,同步推进房屋安全性鉴定(评估),采取应急转移安置与重建、加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经鉴定(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房屋危险等级分类制定重建、修缮加固等措施,积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农房建设政策。乡镇同步开展受灾危房排查,加强工作对接,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四)保障教育和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等失学辍学现象;适当延长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限,确保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五)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六)实施产业帮扶。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的现场指导,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鼓励受灾农户发展“短平快”产业,积极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耕补种补养。要及时收集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对接,千方百计帮助销售农产品。

(七)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及监测户,因灾等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追加贷款支持。

(八)动员社会帮扶。对因灾等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家庭渡过难关。探索建立社会防止返贫救助基金,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在防止返贫资金募集、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

(九)强化保险帮扶。对涉及受灾脱贫户,受灾监测对象农业和住房保险理赔的,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综合特色保险险种,对农产品价格下跌、产品滞销、意外伤害、劳动力丧失、短期失业的家庭提供综合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和自我发展能力,避免因突发风险陷入严重经济困境,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十)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全面组织各级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广泛开展“交心、暖心、宽心”活动,“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其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逐步消除精神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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