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阳街道83岁的程某某,含辛茹苦将二儿三女抚养成人,各自成家立业。老伴去世后,已独居十来年,而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2020年,程某某将子女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达成赡养协议,但2021年,老四张某以没有能力为由,未支付赡养费,老人多次到村委会申请调解。
近日,村调委会联合芦阳司法所和清仁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程某某和两个儿子(老大张某某,老三张某)进行调解。经了解,程某某的两个儿子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但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老大张某某当场支付2021年赡养费,老二签订协议,在2022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两年的赡养费。至此,一场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