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落实。龙门镇召开镇村干部职工会,要求“镇、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干部以组为单位开展全覆盖摸排登记工作,通过上门入户
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村、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组开展摸排登记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清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带动近亲属清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做到不乘坐、不购买、不使用违规车辆,坚决杜绝违规车辆上路和加装雨棚、遮阳伞。
强化纪律责任。镇纪委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各村交通劝导员、镇村干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拒不清退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镇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