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2022年下达我县居家民养老服务资金56.76万元,省级、县级各占50%。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县级财政统筹安排,截至目前,县财政2022年已拨付福利彩票公益金40.39万元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