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因“拖欠”而引发的群众性讨要工资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我镇切实把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专人负责,充分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对芦山夼河旅游有限公司猴山飞瀑项目存在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再次调查核实,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镇长赵雪锋任组长,驻快乐村负责人陈磊、分管旅游副镇长胡恩豪、驻村组长夏刚和快乐村村支书聂春俊为成员,多次与芦山夼河旅游有限公司法人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协调。
截至目前,经多方督促协调,猴山飞瀑景区业主正在主动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猴山飞瀑景区建设,材料基本由公司方提供,施工方只承担劳务,先后已解决2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还有400余万元没有解决。经了解,凡是公司方自己牵头找人施工的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当地小老板主动找公司承包的部分劳务工程,只要公司方验收合格,公司方认可后涉及的部分农民工工资也有所兑现;其余劳务工程,小包工头与公司存在分歧,公司方不予认可的部分农民工工资暂未兑现。现经协调,涉及的施工方(小包工头、班组)与公司方的劳资矛盾纠纷有所缓和,公司方承诺想尽办法逐步兑付,双方达成谅解备忘录;涉及4年多的山林土地租赁费约300余万元没有兑现,涉及农户与公司方也达成了谅解,公司方答应农户可以进山依法采伐林木,但不得损坏景区基础设施。目前,猴山飞瀑景区劳资纠纷涉及的群体稳定、可控。
二、工作举措
一是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川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根治欠薪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村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二是镇劳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一时间协调项目负责人妥善处理,做到预见早、处置快、影响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
三是司法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协调各站所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涉访、涉稳事件,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农民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分流、转送、交办、督办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是财政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五是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村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定期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排查力度,全镇上下把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当前民生领域的大事要事来抓,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执法办案“零拖延”、打击违法“零容忍”目标。
二是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各村电子显示屏、走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和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公布维权电话,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切实增强农民工维权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入户宣传34次,集中宣传5次,发放各类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是全面摸排,强化监督。进一步压实政府监管责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镇属辖区内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摸排,掌握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施工方进行及时跟踪落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减少农民工兄弟越到年底越需要钱、越拿不到钱的情况。
四是加强督察,失职追责。镇纪委将通过及时督,后期查的方式实现精准监督,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数不清晰,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察督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