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高举农产品质量安全旗帜,以质量兴农、品牌兴农引领全县乡村振兴,以依法履职作为、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我们将对来电单位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并及时予以反馈。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35-65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