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引擎”。
“6·1”芦山地震发生以来,思延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放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维度、放在护航重建乡村振兴的角度,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加入群防群治队伍,突出“群众主体”这一关键,由班子成员牵头,各村民小组长负责,党员参与,推动法治宣传、动员搬迁、维修加固、倒房重建工作。
二、持续招贤纳士,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从退休回乡人员、本村老干部、成功人士中挖掘资历深、阅历广、威望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加入到“乡贤治理”队伍中,组建“农房重建自管委”。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格“乡贤治理”选贤标准,“不贤不选、不能不选、不愿不选”。按照有觉悟、有威望、有能力、有热情、有精力的“五有”标准选聘乡贤担任调解员,充分发挥乡贤人熟、事熟、村情熟的“三熟”优势,把准灾后重建矛盾“脉搏”,开好和解“药方”。
三、抓好人民调解,擦亮“枫桥经验”新名片。
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6·1”芦山地震后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每半月一排查、每月一汇报、突发事件即时报”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件,其中“6.1”芦山地震后,在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累计接待群众12人;提供涉灾法律咨询服务9件次(其中电话咨询6件次、现场接待咨询3件次),累计提供涉灾法律咨询服务19件次(其中电话咨询11件次、现场接待咨询8件次);排查涉灾矛盾纠纷1件(主要涉及房屋受损认定方面),累计排查涉灾矛盾纠纷1件,成功化解1件;累计进行涉灾法律集中宣传4次,电话、入户宣传30余次。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预警、主动报告;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依法、就地调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