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能,12月6日,芦山生态环境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汉嘉公司、大川镇等部门一同前往大川镇相关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核查组通过现场实地察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结合保护区矢量坐标数据、保护地现场界桩对遥感监测线索点位开展核实,进一步确认遥感监测线索点位与保护区位置关系,经核查,该点位位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外
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国家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