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宝盛派出所及时救助了1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大鲵(娃娃鱼),移交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助。
8月21日15时许,宝盛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走访工作过程中,村民王某主动上前向民警报案:“我在宝盛乡凤头村玉溪河华康电站旁边小沟里,发现1条大鱼在河边上,随后我将大鱼带回家中后,观察发现大鱼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娃娃鱼),随即来向派出所民警报警”。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观察确定王某家中的这条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大鲵(娃娃鱼)。民警立即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国大鲵(娃娃鱼)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鲵(娃娃鱼)生命体征正常后,将大鲵(娃娃鱼)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