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7月5日下午,芦阳街道召开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协调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郑华东主持,县政府副县长陈菊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健、县三级调研员杨宗才、县委组织部等十余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芦阳街道部分班子成员、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芦阳街道党工委书记竹锦毅就芦阳街道2023年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需协调项目的背景、概况、需解决问题及建议等情况进行汇报。现场讨论了需协调项目的可行性及操作性,相关部门进行表态发言,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郑华东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认识到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指定专人负责促进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项目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用专业优势指导项目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项目落地落实。三是要规范项目发展。各部门及芦阳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推动项目运行,尤其是芦阳街道作为主体责任单位,更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规范运行,稳步推进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落地落实,助推村(社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