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对4家小水电依法退出。因时间紧任务重,我县第一时间启动了此项工作,并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并得到市发改委的肯定,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快小水电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