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在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申请结算;
2.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结算门诊相关费用
(七)办理进度查询
在就医的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
(九)备注
该业务
办理地点: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835-6522206
投诉电话:0835-65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