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普法讲堂
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婚姻是否合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婚姻关系当事人知道,若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决定离婚的,子女可以劝和,但不得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或者使用其他手段进行阻挠。子女也不得干涉父母再婚。若父母离婚或者一方去世,是否再婚、与谁结婚应由父母自主决定,子女不得阻挠或者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