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月,县财政组织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自查清理和通过网上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问题要求单位限时整改。并将本次督查内容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现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