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辖区零售食品安全,9月22日下午,太平镇党委副书记胡德海带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行动共检查了7家小卖部、超市,重点对有无过期产品、有无营业执照以及食品进出库台账等内容进行逐一检查。此外,还向食品经营商户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经营商户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小卖部存在有过期商品未及时下架、仓库没有配备灭火器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商户提出整改意见:一是立刻将过期商品下架并销毁,定期对店内商品进行排查,如有过期或临期商品要及时下架;二是建立进出库台账,并在仓库内放置灭火器;三是定期对店内卫生进行清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