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太平镇组织开展国庆节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镇安办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5家,出具书面意见15条。重点查看了仓储环境、店面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及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等项目。
镇安办就加强秋冬季安全生产提出三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二是烟花爆竹销售前必须进行农村消防、森林防火、燃放规则等安全告知;三是确定专人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严禁“带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