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1月17日上午,县文体旅局在芦阳街道开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进行了现场解读,让群众充分了解了依法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意义以及获取途径。
活动现场,共设置宣传板1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根据不同年龄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分别进行专业的讲解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在辖区内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接下来我单位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结合“送文化下乡”等活动载体,在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群众能普遍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同时,在开展文化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入政策宣传、信息服务、培训服务等内容,有效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