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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05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理解与适用】

其主要区别是,危险物品肇事罪仅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违反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因此,两者的范围有所不同。在生产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存在竞合关系,但是,因为专门规定了危险物品肇事罪,所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均适用危险物品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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