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太平镇会同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治污设施运行、查阅企业档案、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共检查了3家石材加工厂、2家木材加工厂、4家水电站。
检查组向企业负责人强调:一是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防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二是要提前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洪灾诱发的环境污染;三是要注重工人的劳动防护,严防“厂区内污染”伤害工人身体健康。